1月14日下午,省水務集團召開黨委會專題學習貫徹《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》《海南省禁止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若干規定》等中央、省委省政府、省國資委黨風廉政有關文件精神。會議由集團黨委書記顏毓南主持,集團黨委班子成員參加會議。會議重點學習貫徹《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》《海南省禁止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若干規定》《海南省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》等重要文件精神。會議指出,加強對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的監督,是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,要全面落實黨內監督制度,突出政治監督,把履行主體責任作為加強黨的領導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的重大政治任務,牢牢把責任扛在肩上,要進一步落實好民主集中制、黨委議事規則、談心談話等制度,增強“一把手”主動監督的自覺。
會議強調, 要準確把握《海南省禁止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若干規定》的主要內容,不折不扣把《規定》中的11條行為要求落到實處。要全面加強監督檢查,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,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體系,切實規范好工程建設領域秩序。
會議強調,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》等中央及省里重要文件精神,特別是“一把手”要提高政治站位,正確對待監督、主動接受監督、自覺配合監督,使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成為一種習慣、一種常態。紀檢監察部門要構建有效的監督體系,強化政治監督、做實日常監督,為集團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。